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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下午先到新北市政府安排住民入住的老人安養堂履勘,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蕭旭岑、社會局副局長林昭文、消防局副局長陳崇岳及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長馮兆麟陪同出席。
社會局向監委說明,目前新巨輪協會位於板橋大觀路現址的共居成員有18位,其中有9位是其他縣市的身心障礙者,社會局已經成功協助一對父子在社區租屋。
隨後監委也到新巨輪服務協會,了解新巨輪理事長陳安宗對於必須面臨拆遷的意見。陳安宗表示,希望能找到合法的地方,開創更好的生活模式,讓這些原先就居住在一起的邊緣人能彼此互助、支持、工作,不希望被拆散或被安置在機構。
監委說,新北市也承諾,會尊重住民的意願,努力協助新巨輪服務協會尋找合法的場所。
王幼玲指出,鐵皮屋雖然是違建,但是在拆除前,新北市社會局必須給予18位住民合法、合適、可負擔及可選擇的住所,否則恐將有違反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1條居住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9條身心障礙者在社區自立平等生活權益等相關公約規定。
監委表示,將持續監督新北市政府在執行拆遷過程有無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相關的規定。(編輯:李信寬)107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