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成屋履約保證 強制信託勢在必行

▲前進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左一\\)、前地政司長張元旭、建經公會秘書長蕭明康及消基會委員。(圖/公關照片)
▲前進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左一\\)、前地政司長張元旭、建經公會秘書長蕭明康及消基會委員。(圖/公關照片)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前進文化發展協會23日舉辦成屋價金履約保證座談會,邀請立法委員洪宗熠、消基會委員林旺根、前地政司長張元旭及建經公會祕書長蕭明康參與討論,盼能完善履約保證制度,讓買賣雙方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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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不動產買賣中,成屋交易佔非常大的比例,但現行每年至少6000億的金流卻無法可管,以致詐騙案件頻傳,更有大型房仲業者被提告挪用款項,本應做為保證機制的建經公司,反成為掌控巨額資金卻無法可管的怪獸。為此,與會專家學者就「消費者如何自保」、「履保帳戶採用信託的必要性」、「建經公司金流公開透明的揭露機制」、以及「履約保證的法規與管理」等幾點進行討論,希冀能提出完善成屋價金履保制度的相關意見。

出席的前地政司長張元旭表示,他從民國70幾年即開始推動不動產交易的相關法規,大抵都已完成各項立法,唯獨成屋價金履保的部分仍無法可管,目前只能仰賴業者自律。張前司長說,但業者良莠不齊,除了希冀建經公會能強化內部管理機制,也應該朝法制化繼續努力。

▲立委洪宗熠表示,目前無法可管,需盡快成立管理法規,強制信託勢在必行。(圖/公關照片)

而消基會委員林旺根表示,目前的成屋價金履約保證不夠完善,對交易雙方的保障都還不足,有些建經公司的資本額並不高,有些則是採用公司自己的帳戶保管價金,對消費者的保障都還不夠。而且早年施行「建築經理管理辦法」雖是行政命令,但至少有金融機構作為投資者,在信託機制上較有保障,但管理辦法廢止後,就沒有法規可以管理這個領域,政府應該參考日本及美國的制度,盡快制定「建築經理管理條例」來規範業者及龐大價金的管理機制。

而建經公會祕書長蕭明康則指出,目前公會雖有自律規章要求並約束會員遵守,但市場上約有7、80間的建經公司,加入的只有19家,將近四分之三的業者不受公會的自律規範約束,「業必歸會」、「履保專戶信託」也是公會希望盡快進行的方向。

▲成屋履保信託與非信託之差異,座談會點出有信託與沒有信託的業者。(圖/公關照片)

台灣前進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池國平則表示,現行成屋價金履保制度顯然無法可管,導致業者可以鑽漏洞或藉此詐騙,已有許多受害者找上協會幫忙,糾紛案件拖上好多年都懸而未決。因此,盡快制定法規管理龐大的成屋價金勢在必行!除此之外,在完成修法前的空窗期,池國平也要求行政部門應該要有積極的主動作為,不能因為沒有法規就坐視不管,任由當事人面臨一生積蓄化為烏有的悲痛!

在二個多小時的討論中,與會各界提出了許多意見,最後達成四點共識:

一、現行成屋履約保證帳戶須辦理信託。

二、要求業者應主動揭露履約保證專戶之資金流向,提供查詢機制。

三、應制定專法規範成屋價金強制履約保證制度。

四、座談會結論呈交立法院並盡速召開公聽會。

而原本出席座談會參與討論,後因須趕回立院主持會議的立委洪宗熠表示:每年成屋價金的金額極為龐大、對民眾的權益也影響甚鉅,為保障買賣雙方權益,首先要做的是責成主管機關盡速提出報告,說明管理機制。而為了讓業者有所依循,也將依座談會共識盡快召開公聽會,務必要讓6000億的龐大金流,能有法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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