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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台灣有6家銀行在歐洲當地設有據點,都要提出GDPR相關保護措施,並找外部顧問諮詢調整內部控制設施,且要設個資保護長,讓歐盟所屬當地國認證,適合做跨境傳輸,透過金管會要求,銀行應該都已經做好相應準備。
對於監督規劃,顧立雄表示,一般會透過法規調適及實地檢查,由於歐盟會員國每個國家不一樣,已要求銀行對新的法規進行調整適應,再透過實地檢查,早期藉由總行了解各分行或子行調適情況。
他說,實地檢查分為海外和當地,因為現在才剛開始,金管會先要求銀行先調適,依照調適情況會先請總行督導,金管會再對總行實地了解,如果有必要才安排海外實地檢查。
歐盟2016年立法通過GDPR(European Union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基於對人權、個資保護的精神,要求在資訊傳輸的過程中,不能違反個資保護、侵犯人權,甚至個資跨境傳輸也須符合規範。(編輯:卞金峰)107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