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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正中說,台中市政府急著衝高花博卡申請數量,要求公務人員當起業務員推銷花博卡,更背負業績壓力。但申請花博卡的過程卻沒有申請書資料的查核機制,是否因台中市政府急於衝高花博卡申請業績,卻連最基本保障市民個資安全的基本審查都忽略,要市民如何對自己個資安全感到安心。
楊正中表示,台中市政府如何保障市民個資安全。一張花博卡申請書也是個資使用同意書,廠商可以此向戶政索取個資,但是台中市政府卻沒有針對回收的花博卡申請書做再確認,過程沒有嚴格把關,才會產生有市民沒有申請卻領到花博卡的案例。
王義川說,花博卡僅核發給設戶籍在台中的市民,市民親自簽署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市府才能核發記名式花博卡。未滿20歲的市民須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簽署後才能夠申請。
王義川表示,花博卡的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已明確記載需由本人簽自簽署,已請議員提供市民資料做進一步查核,但目前議員不願意提供市民資料,交通局將持續請議員協助,以調閱已簽署的同意書,確認何人擅自幫該市民簽署,對於未經本人同意即擅自簽署者需負法律責任,若屬實將移送相關單位調查。
針對已到卡卻無意願使用的市民,市民可將卡片繳回交通局,交通局將終止卡片使用,未來若仍要重新使用,則需自行付費辦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