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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微型飛彈快突擊艇案的參謀總長李喜明表示,構想來自 2016 年 7 月的雄三飛彈誤射事件。不過,微型飛彈快突擊艇案在海軍內部引發不同意見,反對派認為微型飛彈艇不切實際,解放軍曾打造 22型飛彈快艇,但是之後也放棄發展飛彈快艇。
反對者也認為,以海軍除役的「海鷗」級飛彈快艇運用為例,在台灣周遭海域冬季東北季風來時海象不佳,飛彈快艇經常在風浪大於蒲氏五、六級以上時,難以出海執行任務。不如多採購陸基反艦飛彈發射車。
此外,據傳 60 艘飛彈快艇加上百餘枚反艦飛彈總投資經費逾百億,但是依照中國大陸解放軍發展的海空與無人機兵力,微型飛彈突擊艇一出港就可能遭到鎖定,根本無法達成預期效果,傳出國安會質疑飛彈突擊艇在戰時能否發生功效,並不認同海軍的做法。
軍方官員指出,對各方意見已經整合,可望列入2019年度國防預算中的採購項目之一。
雄風二型飛彈。(影片中科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