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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總工程司王雅禾表示,路面產生坑洞原因大部分是因路面老舊,表面產生裂縫。連日大雨滲入後,使得表層的瀝青混凝土與底下的基礎分離造成坑洞。
王雅禾表示,台南縣市合併升格前的道路挖掘案,大多採用原土回填方式,因夯實不確實加上長時間大雨,容易造成路面下陷。縣市合併後,市府要求管溝回填材料改採用低強度混凝土,每立方公尺經費約增加新台幣600元。至今約7萬件道路挖掘案,都沒有出現路面下陷問題。
台南市代理市長李孟諺對此在臉書發文表示,工務局成立「道路挖掘抽驗小組」,一旦發現未符合相關規定者,開罰3萬至9萬元不等罰款,具體成績也獲得許多其他縣市工務單位組團前來觀摩。
李孟諺指出,天災對基礎建設造成的傷害,市府已經修復。但最近常出現刻意抹黑市府建設不力的言論,一再重創大家的努力。請各界用心體察,不要淪為情緒性的發言,甚至為了選舉,刻意顛倒是非,不但無法解決問題,反而延滯城市進步。(編輯:吳佳穎/李亨山)107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