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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常成說,罹災者因踏穿採光罩、石綿瓦或夾層天花板而墜落,災害分別發生於場地勘查、浪板鋪設、模組與支架裝設、清洗等各作業階段。
他表示,勞研所調查台灣15個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場所安全設施,發現過半數場所沒有完善裝設預防墜落的必要安全設施,甚至有業者認為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場所僅是一個系統設備,不需要定期執行維運作業跟遵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相關規定。
為了保障勞工安全,曹常成說,勞研所針對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場所的架設作業與維運作業,分別提出安全查核表可供業者自主檢查。
曹常成建議,業者在設計規劃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階段就要將安全措施納入系統設計,從「源頭管理」的觀點做好防災措施,像是規劃安全通道、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等。(編輯:翁翠萍)107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