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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認為,用「台灣隊」出席奧運,有什麼不好呢?我相信十個人有八人都不會覺得不妥,但如在「正名」的選項上附加一條「提出正名,有可能會影響運動員出賽資格」的話,大家還會這樣直接毫不猶豫地簽下去嗎?
黃暐瀚認為,國際問題,講的是「實力」,從來都不是「規矩」。他舉例說明,如同 2009-2016 我們可以出席世界衛生大會( WHA ), 2017 、 2018 收不到邀請函。
文末,黃暐瀚表示,如有任何人可以「保證」提出更名後,最壞也只是「回到」中華台北繼續出賽,不會被視為「破壞洛桑協議」,而被停權,或是取消資格,那我就支持提出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