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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萬堅表示,國民黨在沒有人證、物證的情況下,僅憑網路資訊及影片,胡亂拼湊並指控林佳龍巿長涉賄;尤有甚者,國民黨還透過影片剪輯,大買網路廣告來抹黑林市長,已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規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而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罪,以及「刑法」第310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誹謗罪。
民進黨台中市黨部主委何明杰也痛批,盧秀燕陣營沒有調查了解事實,就自己看圖說故事,還拼湊製作無關圖片誤導民眾,甚至直至昨天才召開記者會要懸賞徵求檢舉證人、找證據,證實過去一週的指控都是抹黑,他們的指控完全沒有證據,這是法律中所謂的「真實惡意」。
何明杰表示,市黨部對於對手這些惡意傷害黨部及黨所有候選人之行為,有義務加以指正。我們尊重言論自由,但是對於有能力查證、明知訊息不實的對手,其刻意散佈假資訊的行為,我們絕不坐而不視。
律師李宣毅也表示,今主要請求檢察官調查盧秀燕競選團隊8月29日舉辦的記者會進行調查,盧團隊發言人有法律專業背景,卻將錯誤的事實描述作為具體,屬於主要告訴對象,其他團隊成員是否觸法,有待檢方查明,已將記者會相關的光碟、逐字稿提供給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