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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玲上午10時許,帶著人馬公開到立法院向段宜康討債,黃文玲說,她於2014年參選彰化縣長時,段宜康為謀求同黨同派的魏明谷勝選,竟然發布假新聞企圖影響她的選舉,經她向法院提告,三年多的審理,終於判決段宜康應該賠償20萬元及於其臉書上刊登道歉啟事。
黃文玲表示,上月8月8日父親節當天判決確定,已經過了一個多月,段宜康到現在仍然未還款,中秋節前夕,她要將錢捐給弱勢團體,讓他們好好過一個中秋佳節,只好到立法院向段宜康來討錢,並準備曲棍球的中秋禮盒送段宜康,要他「不還錢,就吞球。」
黃文玲直接帶著人馬殺到段宜康立院辦公室,不過段宜康不在,由助理負責接待,助理僅表示,一切按照法律規定,不過黃文玲不滿的說,已經超過法院判決七天了,段宜康並無賠償和道歉,對國人來說,是非常負面的表現,要段明確說明付款和道歉日期,她會親自登門再來討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