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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憲表示,去年多名立委就已提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但法案卻因交通部和法務部有不同見解,一直放到現在,要求交通部長吳宏謀盡速與法務部取得共識。
林俊憲更說,酒駕就是有殺人的故意,法律上有直接的故意與不確定的故意,目前已有法官用不確定故意殺人來審理酒駕案件,建議修法將酒駕視同不確定殺人,只要被認定是酒駕開車者,就可以用不確定殺人罪嫌收押,擔任本屆交通委員會召委的他也強調,目標是在本會期完成修法。
對此,交通部長吳宏謀表示,已請路政司檢討相關法規,願意朝專章方向來努力,罰則再提高,也會再跟法務部研究,讓駕駛人飲酒後不再心存僥倖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