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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執行人員對違規廣告物依電信法採取斷話、告發、裁處等措施,尤其祭出斷話手段相當有效,民國103年的斷話數達1萬1020件,106年降至759件,今年至9月約330件,對違規業者已有一定的嚇阻效果。
另外,環保局也透過高雄市政府團隊合作,採取聯合蒐證、稽查等作業,彙整張貼違規廣告物的業者資料,再移請地政局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重罰,可罰鍰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
高雄市環保局指出,已修正高雄市廣告板欄設置辦法,大幅簡化廣告板欄設置申請條件,並積極輔導房仲業者申請設置合法廣告板欄進行廣告,以杜絕任意於公共設施張貼違規設置廣告的市容亂象。(編輯:陳俊碩)107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