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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20分鐘內撲滅火勢,但火警造成屋內2名大人及一名男嬰送醫,2名大人分別為32歲男子身上有30%的2度燒燙傷、34歲女子左手背有1度燒燙傷,面積不大;8個月大的男嬰則是右前臂有擦傷,但無燒傷,送醫前意識皆清楚,且屋內床鋪被燒毀,燃燒面積約1平方公尺。
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獲報後調查,發現住在大樓內的夫妻過去曾發生家暴,且有家暴通報紀錄。
林姓女子向警供稱,因不滿長期遭家暴,昨天下午前往加油站購買汽油後返家,並持汽油潑灑丈夫,且企圖引火點燃,造成2人都受傷,所幸最後由消防局撲滅火勢。
警方今天依違反公共危險等罪嫌將林女移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訊後認無羈押必要,先將林女責付給她的母親,全案持續偵辦中。(編輯:陳政偉)107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