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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正案今天在台大校務會議中討論,台大副研發長吳益群表示,修正案主要是考慮兼職案多有時效性,因此開放教授先簽訂短期契約。教授簽完短約後,仍應在3個月內走完完整的兼職程序,否則短約失效。
今天校務會議上,與會代表對此案意見紛歧,有人認為此舉可避免兼職案提出時碰到寒暑假,所屬院系難以開會導致時間延宕。但也有代表擔心,校長同意先簽短約後,後續卻未通過院系會議,恐產生更多執行上的困擾。
最後校務會議主席郭大維認為草案仍有爭議,要求退回行政會議再議。郭大維並強調,台大是台灣高教龍頭,相關制度的制訂影響重大,有責任更謹慎地看待。(編輯:陳怡璇)107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