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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說,不同宗教團體間對基本法草案內容歧見很大,因此,黨團三長上午決定提復議,宗教基本法草案12日由院會交付委員會(付委)審查,今天是復議期的最後一天,因此,黨團中午以前就將復議送議事處,在今天院會結束前可處理復議。
他進一步表示,院會付委的草案沒有退回的問題,只有審或不審,因此,院會既已「付委」只有復議,才能讓案子退回院會,委員會就無法可審,除提復議外,參與宗教基本法草案連署的民進黨立委也陸續撤簽。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李俊俋也說,這項基本法草案精神就是宗教事務都不能管,與民進黨團主張應該更開放、更透明的原則、方向背道而馳,因此撤簽。
立法院會6月底三讀通過財團法人法,條文排除宗教財團法人適用。王金平及國民黨立委黃昭順、馬文君,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施義芳及親民黨立委陳怡潔等36位朝野立委共同提出宗教基本法草案,12日立法院院會付委,內政委員會原訂24日排審,但召委、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已變更議程。
草案指出,聖俗分離原則是憲法上處理宗教事務的基本精神,因此法院就有關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的信仰、教制、傳統等教務事項,不得調解與干涉,也不得干涉其組織及人事任免。(編輯:蘇龍麒)10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