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行竊電眼在後 警跨區調監視器慣竊認栽

▲楊男一度否認犯案,看到監視器影像清楚錄下他的身影,俯首認罪。(圖/記者郭凱杰翻攝,2018.10.27)
▲楊男一度否認犯案,看到監視器影像清楚錄下他的身影,俯首認罪。(圖/記者郭凱杰翻攝,2018.10.27)

記者郭凱杰 / 高雄報導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9月18日鼓山派出所接獲侯姓女子報案,稱皮夾放在辦公桌上不翼而飛,且皮夾內信用卡遭人在三民區的大賣場,盜刷兩筆金額分別為新台幣15000元來購買價值3萬元的手機,警方獲報後跨區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楊姓男子涉案,楊男一度否認犯案,但看到監視器影像清楚錄下他的身影,俯首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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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山分局鼓山派出所接獲報案後,調閱沿線路口及附近店家監視器,發現竊嫌犯案時穿著條紋上衣、藍色牛仔褲,攜帶一只咖啡色斜肩背包,騎著機車在現場附近守候,等被害人外出、辦公室空無一人時闖入行竊。警方以車追人,並透過犯嫌姊姊發動親情攻勢,楊嫌才到案說明。

鼓山分局表示,無業楊嫌起初還矢口否認犯案,堅稱自己並未進入被害人辦公室行竊,直到警方拿出路口及大賣場監視器,清楚拍下他騎機車進出辦公室的過程,以及持被害人信用卡盜刷的影像後才俯首認罪。

楊嫌表示,因左腳傷痛且長期失業,偶然經過河西一路的倉庫時,發現該辦公室內僅一個人在,才會動歪腦筋以守株待兔方式,等被害人外出後入內行竊,並將竊取來的信用卡以奇異筆塗改為男性名字後盜刷購得手機,該手機也於翌日在跳蚤市場隨機兜售脫手,得手新台幣4500元早已花用殆盡。楊嫌以為自己犯行天衣無縫,殊不知均被路口及大賣場電眼全都錄,全案依竊盜與偽造文書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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