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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自 2020 年度起,要求上市、櫃公司應於年報揭露「非擔任主管職務的員工人數、年度員工平均 (及中位數) 福利費用及與前一年度之差異」等平均薪資及調薪情形相關資訊。
至於公開發行公司,顧立雄表示,我國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的編製,依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授權訂定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s) 相關規定,已於財務報告揭露員工福利相關資訊,不過, IFRSs 並未要求公司應於財務報告內揭露員工薪資調整資訊。
顧立雄表示,整體來說,企業皆已朝此方向因應準備中,立委提案與金管會現行推動的政策方向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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