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實康寧大學三項違法 教育部對校長祭五十萬重罰

教育部政務次長姚立德(左)與高教司司長朱俊彰於稍早表示,證實康寧大學有三項違法,並對該校董事校長處以50萬罰鍰。(圖/記者許維寧攝)
教育部政務次長姚立德(左)與高教司司長朱俊彰於稍早表示,證實康寧大學有三項違法,並對該校董事校長處以50萬罰鍰。(圖/記者許維寧攝)

記者許維寧 / 台北報導

康寧大學近期爆出透過非法仲介招收斯里蘭卡籍學生,使學生淪為屠宰場黑工。教育部於今(14)日稍早表示,上週(9日)已赴康寧大學台南校區調查,證實康寧大學有三項違法事件,教育部已祭出三項重罰措施,並將收集到之事證交由檢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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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政務次長姚立德表示,康寧大學爆出違法招收外籍學生並涉入非法打工爭議後,教育部長葉俊榮隨即任命高教司、技職司、國兩司及政風處組成專案小組,並於本月9日無預警赴康寧大學台南校區調查,證實康寧大學有三件違法事項,包括違法招收斯里蘭卡籍學生、招收外籍生從事非法打工外,尚有推廣教育學分班學生未經合法管道入學轉入學位班等情況。

今年10月26日,康寧大學才透過媒體聲稱將從大學改制為專科,教育部表示,即起將要求康寧大學應改善三件違法事項,若無處理將不准予改制。教育部隨即提出三項處置,嚴懲康寧大學違法事項。

姚立德提到,根據私校法第55條,徵詢私校諮詢會意見後,將廢止康寧大學108學年度各學制班別核定招生名額,並停止學校部分或全部獎補助金。

針對系所未符合教育部師資質量檢核與教學品質查核規定,教育部令康寧大學限期改善,未改善前,不允許康寧大學以任何名義資遣教師或要求學生轉學。

姚立德提到,康寧大學招收之斯里蘭卡學生當初因沒有財力證明,故外交部不予核發簽證。當初康寧大學曾行文外交部,表示願提供四年全額獎學金予該批外籍生,外交部才核發簽證。教育部要求康寧大學信守承諾,必須提供四年全額獎學金予外籍生,並派專人輔導斯國生,協助學習與安頓生活經濟。

針對康寧大學學分班違法轉入學位班一事,教育部則要求尚未開課的推廣教育學分班及非學分班,立即停止辦理。

姚立德表示,康寧大學違法屬實,根據以上違法事項,教育部將依照私校法第80條規定,對康寧大學董事長與校長處以50萬罰鍰,若未於期限內改善,則會再依照私校法第25條,聲請法院解除學校法人董事、部分或全體董事之職務。教育部已請相關檢調單位處理,包括仲介介入非法招收外籍生,將會一並由檢調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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