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副議長涉賄選延期到案 檢方:限制出境

中央社 社會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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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5日電)嘉義市議會副議長郭明賓被控涉嫌賄選,檢方簽發傳票,傳喚19日到案說明;郭明賓以影響選情為由請假,改至26日到案,檢方今天認為理由正當,但對他作出限制出境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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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表示,檢方偵辦年底公職人員選舉賄選案,掌握郭明賓涉嫌自今年5、6月間透過多名樁腳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行賄,目前已有3名樁腳遭收押。

檢警調人員11日搜索郭明賓競選服務處等3處所,發現郭明賓已於6日離境出國,由於檢察官無法傳訊當事人,陸續發出拘票、傳票。

嘉義市議會12日起召開定期大會,郭明賓當天深夜返台,13日現身市議會發表聲明指出,他是因頸背傷舊疾赴中國大陸治療,並非如部分媒體報導他「落跑」。

由於「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議員除非現行犯或通緝犯,在會期內,非經議會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因此嘉義地檢署13日發函嘉義市議會,要求同意逮捕或拘禁郭明賓,市議會昨天開會,經在場10餘名議員討論後,決議「大會不同意地檢署逮捕或拘禁請求」。

蔡英俊指出,郭明賓今天以怕遭人議論,影響選情為由,向承辦檢察官請假,延至26日選舉過後到案。郭明賓的請假理由有其正當性,不過,檢方也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對他作出限制出境的處分。(編輯:陳俊碩)10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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