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警調人員11日搜索郭明賓競選服務處等3處所,發現郭明賓已於6日離境出國,由於檢察官無法傳訊當事人,陸續發出拘票、傳票。
嘉義市議會12日起召開定期大會,郭明賓當天深夜返台,13日現身市議會發表聲明指出,他是因頸背傷舊疾赴中國大陸治療,並非如部分媒體報導他「落跑」。
由於「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議員除非現行犯或通緝犯,在會期內,非經議會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因此嘉義地檢署13日發函嘉義市議會,要求同意逮捕或拘禁郭明賓,市議會昨天開會,經在場10餘名議員討論後,決議「大會不同意地檢署逮捕或拘禁請求」。
蔡英俊指出,郭明賓今天以怕遭人議論,影響選情為由,向承辦檢察官請假,延至26日選舉過後到案。郭明賓的請假理由有其正當性,不過,檢方也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對他作出限制出境的處分。(編輯:陳俊碩)10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