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家戶可支配所得破百萬 成長率6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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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6日電)台中市政府今天表示,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106年度家庭收支調查結果,台中市家戶平均可支配所得突破百萬元,成長率8.86%,為6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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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106年度家庭收支調查結果顯示,台中市家戶平均可支配所得首度突破百萬元,來到103萬3169元,且較105年94萬9050元增加8萬4119元,成長率8.86%,為6都第一。

至於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市府指出,也提升到33萬7637元,名列6都第二,超越新北市、桃園市、僅次於台北市,顯示市府近年招商有成,並將成績具體反映在市民收入上。

相較105年的家庭收支,市府表示,台中市成長率為8.86%,名列6都第一,甚至是第二名新北市3.51%的2倍,也遠高於高雄市2.23%、台南市2.04%、台北市1.79%、桃園市1.71%。

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皆公布家庭收支調查,並以每戶所得收入,減去利息、賦稅、社會保險等必要的非消費性支出後,統計家戶可實際支配,並用來支應一般生活的「每戶可支配所得」。

市府也指出,在市府團隊的持續努力下,台中市失業率持續下降,107年上半年降至3.6%,從105年、106年到107年上半年,三度蟬聯六都失業率最低;薪資部分,也從前市府時期的6都最末,進步為薪資成長率7.54%,成長幅度名列6都第一,顯示台中市政府近年招商有成,並將成績具體反映在增加市民收入上。(編輯:陳俊碩)10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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