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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經過複審後,認定魏應充於服刑期間均依規定配合相關處遇措施,服從管教,且無違規紀錄,整體表現尚屬良好,算入累進處遇的縮刑120日,已服刑逾1年9月(執行率達87.6%),且再犯風險低,前幾天核准他的假釋案。
矯正署人員指出,後續流程,將由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檢察官向智慧財產法院聲請保護管束,法院裁准後,檢察官將開立保護管束命令,監獄收令後就可放人;從矯正署核准至監獄放人,平均約1至2週。魏應充可望12月底前出獄。(編輯:方沛清)10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