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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昆鴻說,業者薪水確實延遲發放,且未備置員工出勤紀錄,認定違法,將依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及第30條第5項規定,分別處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罰鍰及9萬至45萬元罰鍰。
至於11月薪資,陳昆鴻說,已要求雇主限期給付,1週內若未發放,將開罰。
他也表示,員工投訴指出,王老吉茶館積欠勞健保費用,所以勞動局將王老吉茶館列為大量解僱法預警名單中,未來將定期或不定期了解情況,以保障勞工權益。
陳昆鴻同時呼籲,若勞工感受權益受損,可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9條規定,向勞動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編輯:陳清芳)107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