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國新法令 未獲准對重要設施攝影均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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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自強新加坡18日專電)新加坡基礎設施保護法令今天生效,除確保對恐攻高風險區域建築強化維安措施外,未獲准對軍營等重要設施與地點拍照或攝影,最多可罰新幣2萬元、最重兩年刑期,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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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國會去年10月通過基礎設施保護法令,這項法令今天生效。

這項新法取代原有的保護區與保護地法令,賦予內政部更大權力,如果未獲授權,對敏感區域與設施拍照或攝影,或透過高空攝影技術進行拍攝,均屬於違法行為。凡違反者罰款最多可達新幣2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最重兩年刑期,或兩者兼施。

新法授權相關的官員有權盤查可疑人物,檢查隨身物品,或刪除違法拍攝的照片或影像畫面。

另外,新法也要求對恐攻高風險區域建築強化維安措施,讓恐怖分子難以下手,減少恐襲風險,如發電廠與交通設施等建物,抑或具有指標性或吸引人潮的大型建築。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這些建築除要符合一定面積外,或兼具飯店等用途,以及位於樟宜、市中心區、裕廊東、烏節與南部島嶼等12個指定區域。

新加坡對反恐維安要求不遺餘力,凡遇有大型活動或重要會議,不僅進行維安交通管制,嚴格實施安檢,降低恐襲風險。

新加坡堪稱是東南亞國家政經發展的小紅點,今年承辦川金會、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高峰會等多項重大國際會議。(編輯:陳惠珍)1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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