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聯盟規章解釋有誤 郭泓志仍是自由契約球員

▲中職會長吳志揚、秘書長馮勝賢。(圖/吳政紘攝)
▲中職會長吳志揚、秘書長馮勝賢。(圖/吳政紘攝)

記者劉祐廷 / 台北報導

日前在IG喊復出的郭泓志,去年底未被富邦悍將列入60人保留名單,中職日前解釋富邦擁有優先議約權,但中職聯盟今(9)日坦承規章解釋有誤,表示不在保留名單的選手,等同自由契約球員,因此四隊都可自由與郭泓志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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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日前表示僅有釋出球員並取得離隊證明,才算自由契約球員,但經過反覆確認規章,並調閱過去的開會紀錄之後,確認不在60人保留名單內的球員就是自由契約球員,所以富邦並沒有郭泓志的優先議約權,而優先議約權僅限外籍球員。

中職秘書長馮勝賢表示,此事件屬中職內部疏失,未來會加強督導,在詮釋規章上會更加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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