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獨輪車遇道路施工自摔 受傷又挨罰

中央社 社會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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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2日電)張姓男子日前騎乘電動獨輪車行經核2廠前方時,因施工疏於注意前方路況自摔受傷,警消到場將他送醫救治,並將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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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天表示,40多歲張男18日下午1時許,環島行經核2廠前的台2線44.5公里處金山往萬里方向,疑似因施工兩線道縮減為一線道,張男未注意前方路況不慎跌倒,警方獲報到場隨即與救護人員一同將張男送醫救治,並通知家屬領回電動獨輪車。

金山警分局野柳派出所所長楊凱文說,電動獨輪車屬於動力運動休閒器或其他相類似動力器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者,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或使用,警方將等張男傷勢恢復後,再通知他前來說明。

金山警分局長陳保安呼籲,電動獨輪車危險度相較一般汽機車高,民眾應在安全處所騎乘,若騎上道路除違反法規外,也會對其他駕駛或用路人造成危害。(編輯:李錫璋)10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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