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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今年擬配發 8 元現金股息,第 4 季將配發今年首季的 2 元現金股息,合計將配發 10 元現金股息給股東。
針對台積電擬配發 10 元股利,並以按季配息方式發放,顧立雄今日下午受訪時表示,股利按季配息合乎公司法規定,但要注意的是,每次配息都有融券回補的問題,如果選擇每季配息一次,等於一年有四次融券回補,將造成股務作業繁複,金管會已要求證交所注意。
至於台積電按季配息是否涉及財務預測?顧立雄說,台積電擬配發 10 元股息並未超過前一年獲利,她說,台積電去年每股純益超過 8 元,保留盈餘可配發的股息超過 2 元,因此不構成發布財測的要件。
顧立雄解釋,假設公司已將去年盈餘全部發光,另外用今年首季盈餘發放 2 元股息,並在第一季還沒結束就宣布股利政策,這就有涉及財務預測疑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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