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慕明赴陸簽協議判5年 陳明通籲:勿以身試法

▲2019開春以來,外有北京的步步進逼、內有在野黨說要簽和平協議,陳明通表示他只是站在捍衛台灣的主權、防衛性的立場,到底犯了什麼錯?「人又不是我殺的!」 (圖 / 記者吳文勝攝 2019.2.21)
▲2019開春以來,外有北京的步步進逼、內有在野黨說要簽和平協議,陳明通表示他只是站在捍衛台灣的主權、防衛性的立場,到底犯了什麼錯?「人又不是我殺的!」 (圖 / 記者吳文勝攝 2019.2.21)

記者林人芳/台北報導

新黨主席郁慕明日前表態,要率先與大陸簽訂和平協議,對此,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22)日表示,郁慕明如果去大陸簽訂協議,就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他勸郁不要以身試法,「中華民國還是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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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是否要簽定和平協議,成為朝野爭議的焦點,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日前拋出,國民黨若重返執政,不排除與大陸簽訂和平協議。

對此,陳明通今天在立法院受訪時說,國民黨對兩岸和平協議有信心,但是政府仍需要有高門檻的監督機制,對於國家安全,政府也會提出防禦條款。

另外,對於新黨主席郁慕明願意率先與大陸進行政治協商,陳明通表示,郁慕明如果去參加民主協商、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就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9條之1,刑責最高到5年有期徒刑,他勸郁不要以身試法,「中華民國還是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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