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鵬號喋血 馬尼拉經文處:台灣有司法管轄權

中央社 國際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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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妍君、林行健馬尼拉22日專電)對於「穩鵬號」海上喋血案,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今天指出,由於事件發生在台籍漁船上,台灣當局擁有司法管轄權;若嫌犯要求,菲國當局也會提供法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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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東港籍漁船「穩鵬號」20日凌晨在模里西斯路易士港東北方1540浬作業時,一名菲籍漁工持刀砍死菲籍及印尼漁工,另有漁工受傷,10多名漁工被迫跳海。

台籍船長陳振茂、輪機長高信光與觀察員楊文斌與3名外籍漁工躲在船艙內;隔天,陳振茂等人跳海逃生,被友船救起。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助理秘書長何品瑞(Arthur Abiera Jr.)告訴中央社記者,菲律賓當局會派出最鄰近事發地點的領事館或大使館人員,前往了解案情。

他指出,由於事件發生在台籍漁船上,台灣當局有權進行調查與執法;若嫌犯對馬尼拉當局提出請求,菲國也會對嫌犯提供應有的法律協助。(編輯:林憬屏)10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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