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費詐領補助 楊梅分局警備隊長遭起訴

▲桃園市警局楊梅分局警備隊曾姓隊長涉嫌以不實的發票核銷隊員的洗衣費用,為了區區的4300元遭到桃園地檢署的起訴。(圖/記者李春台攝, 2019.02.25)
▲桃園市警局楊梅分局警備隊曾姓隊長涉嫌以不實的發票核銷隊員的洗衣費用,為了區區的4300元遭到桃園地檢署的起訴。(圖/記者李春台攝, 2019.02.25)

記者李春台 / 桃園報導

為了區區4300元,桃園市警局楊梅分局曾姓警備隊長涉嫌與另一名彭姓警員,以店家的發票按月申報核銷洗衣費用,後經承辦人員核對帳款時發現不實報請調查,分局函報地檢署偵辦,曾姓隊長以及彭姓員警接遭到起訴,其中蔡姓員警則因罪證不足不起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調指出,楊梅分局警備隊曾姓隊長自104年10月起至105年11月間,指派彭姓員警每月申報400元的洗衣費用,期間曾、彭以及另一名蔡姓員警3人按月在楊梅區大華街一家洗衣店清洗襯衫、西褲等警用衣物並將費用按月向分局核銷。洗衣費用的執行額度達成率為100%,但檢調表示,楊梅分局承辦人員在洗衣店清查之後發現,蔡姓與魏姓隊員實際並未在該洗衣店洗衣,也沒有在洗衣名冊中登錄,亦從未收到過補助分配款。最後才查出彭姓員警以不實數據黏貼憑證辦理核銷。雖然彭員聲稱有將補助款項交給同仁,但因沒有簽收紀錄,仍然遭到起訴。

警方內部調查發現,魏姓員警並沒有在這段期間內送洗過衣物,但卻在彭員的送洗申報中登載有送洗衣物品名、數量和日期等數據,期間總共向分局核銷了4300元,桃園地檢署今依涉嫌「公文書不實登載罪」將曾姓隊長以及彭姓員警起訴。

楊梅分局則表示,這起案件屬分局函報地檢署核偵案件,曾姓隊長以及彭姓員警的後續處分,將等到收到起訴書之後再做研議。

▲檢調指出,曾姓隊長總共向分局核銷了4300元,桃園地檢署今依涉嫌「公文書不實登載罪」將曾姓隊長以及彭姓員警起訴。(圖/記者李春台攝, 2019.02.25)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