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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男涉嫌在西元2012年5月至2017年12月止,執行「精神病患社區關懷照顧」、「網路成癮衛教講習」和「毒品危害事件裁罰講習」等計畫,核銷人事費。
起訴書表示,盧男藉由負責辦理講習課程訓練人事費用核銷的機會,以助教費名義,偽造不實資料向會計人員請領款項。5年多來總共請領50萬餘元,直到醫院察覺有異,盧男向廉政署自首。
新北地檢署偵訊時,盧男自白犯行,並歸還不法所得。檢方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檢方考量他自首,且每次的犯罪所得並非鉅款,也已全部歸還,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編輯:張銘坤)108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