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真的罪該萬死? 苦苓:討好選民任意修法是失格

立法院在3月26日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三讀,未來將對酒駕者提高罰則,累犯將強制裝設酒精鎖,酒駕同車者也要處以新台幣 6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罰鍰。(圖/翻攝自林佳龍臉書)
立法院在3月26日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三讀,未來將對酒駕者提高罰則,累犯將強制裝設酒精鎖,酒駕同車者也要處以新台幣 6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罰鍰。(圖/翻攝自林佳龍臉書)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近期熱衷於評論時政的資深作家苦苓,今( 25 )日在臉書發文沒有談韓國瑜或蔡英文,反倒是就之前引起社會熱烈討論的反酒駕修法議題發表看法。苦苓認為,如果只為了討好選民而失去「比例原則」的任意修法,這樣的立法委員是不及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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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苓文章以「酒駕真的罪該萬死嗎?」的關鍵字開頭,邀讀者一起《大家動動腦》,思考一下。

苦苓表示,最近酒駕致人於死的案例越來越多,大家於是義憤填膺,覺得應該加重刑罰才能遏止這股歪風,甚至有人提議鞭刑或是死刑...當然這都不可行,於是最善於觀風向的立法委員,就提議要修法加重酒駕致人於死的刑期。

苦苓呼籲大家先冷靜下來想一下:如果酒駕致人於死可惡,那麼超速致人於死就不可惡嗎?闖紅燈致人於死就不可惡嗎?酒駕還可以說他不知道自己醉了(當然這不成為理由),但是超速到撞死人,那一定不是不小心超速的;闖紅燈的駕駛,也絕對不會不知道自己在闖紅燈。

所以苦苓認為,如果修法,應該把酒駕、闖紅燈、超速都從「過失致人於死」改成「故意殺人」,那麼刑期自然依法就會加重,法官也可以理直氣壯的判肇事者重刑,能不能嚇阻犯罪不知道,但至少可以稍稍平息一下「民怨」。

苦苓強調,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只為了討好選民而失去「比例原則」的任意修法,「這樣的立法委員是不及格的」。苦苓最後並諷刺地說,「話說回來,我們又有幾個立委是夠格的?當兩任立委只發言三次的都有呢!」

▲(圖/翻攝自苦苓臉書) ▲(圖/翻攝自苦苓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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