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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家公司在 2016 年相互起訴對方違犯協議、侵犯專利,2016 年華為指控三星非法使用涉及 4G 通信技術、智慧手機操作功能相關軟體等專利。2017 年,泉州中院裁定三星因侵犯專利,應賠償華為人民幣 8000 萬元經濟損失。
2018 年 1 月 11 日,深圳中院又對其中兩件專利侵權糾紛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三星公司在中國生產、銷售的 4G 智能終端產品,侵犯華為公司的兩項專利權。三星公司不服,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
在廣東高院的多次調解下,華為和三星最終達成了和解,不過具體的和解條件並未披露。
就在一個月前,高通、蘋果也達成和解,撤回所有相關訴訟,還簽訂為期 6 年的直接授權許可協議。
另一方面,高通與華為現正進行談判。據先前報導,知情人士透露,高通與華為的專利和解談判已經到了最後階段,華為每年支付的專利費用可能會超過 5 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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