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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表示,市府於17日前往幼兒園了解案情及全面進行園務經營管理稽查,發現這所幼兒園園務管理有幾項違失,包括未設置健康中心、進用未具教保服務資格人員及未辦理團保等,依法裁處園方新台幣2萬4000元罰鍰。
目前全案正進行調查中,教育局指出,明天會向家長說明後續處理程序,也會再到幼兒園訪視調查,確保園內其他兒童照顧品質,也確認園方是否有隱匿不報情形,如屬知悉未報最高可裁處15萬元罰鍰。如查核這名人員體罰屬實,依相關法令規定,可裁處6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園方則向教育局表示,過去均有向所有人員強調不容許有不當行為,對於這次事件,感到遺憾與抱歉,並於第一時間革職這名人員,對於該負的責任絕不逃避,會積極與學生、家長持續溝通。
此外,女童家長已向警方報案,警方表示,會進一步通知園方及這名老師到案說明。(編輯:陳俊碩)108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