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手提告 台東縣議員郭宗益一審判當選無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3日電)台東縣卑南鄉前資深縣議員張卓然以卑南鄉縣議員郭宗益涉嫌賄選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台東地方法院日前判決郭宗益當選無效。郭宗益表示,將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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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縣議員選舉,當時卑南鄉資深縣議員張卓然尋求連任,和新人郭宗益捉對廝殺,最後由郭宗益當選。

選舉期間,檢調查獲姜姓樁腳涉嫌以現金幫郭宗益買票,選委會公告當選名單後,張卓然向台東地方法院提出郭宗益當選無效之訴。

法院審理時,姜姓民眾表示,郭宗益於去年10月22日晚上1個人到他家,親自交付一筆錢叫他去買票,並留下宣傳單。

姜姓民眾隔天就去找朋友幫郭宗益買票,「但是買不動」,還因此和朋友吵架,他發現無法買票,於是打電話告知郭宗益,「出代誌了,買不動,錢都退給你。」郭宗益於去年10月25日到他家取回錢。

郭宗益則向法官表示,他未拿錢給姜姓民眾,10月25日確實有到姜姓民眾的家,是去拿回文宣不是錢。

法院審理後認為,姜姓民眾和被告郭宗益並不是很熟,且姜姓民眾經濟情況不是很好,「很難想像這種情況下,姜姓民眾會自己拿錢幫郭宗益賄選」。因此認定郭宗益確實有拿錢給姜姓民眾買票,判處郭宗益當選無效。

郭宗益表示,他和姜姓民眾以及他買票的對象都不熟,不可能透過姜姓民眾買票,他一定上訴到底,為自己討公道。 (編輯:陳俊碩)10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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