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為「612暴動」道歉 林鄭:警察執法天經地義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舉行記者會,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舉行記者會,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 / 綜合報導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 15 )日下午 3 點 10 分召開記者會,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承認將會重新與社會大眾溝通,並進行更多解說。被問到是否為條例所引起的社會對立,以及 6 月 12 日爆發的流血衝突道歉,林鄭月娥態度強硬,強調警察執法天經地義,不會為此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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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及 12 日於金鐘爆發的衝突時,林鄭月娥認為,示威者並非全都是和平表達意見,部份人士的行徑已超出和平範圍,甚至有人持有殺傷力武器。她指出,警察執法天經地義,不能因政府做得不夠好,就令執法人員遭到抹黑。至於是否收回對 612 抗議活動「暴動」的定義,她表示,如何形容、定義由警方決定,她都贊成。

▲香港警方暴力驅離示威民眾,傳出多人輕重傷。(圖/翻攝RZLHK Twitter) ▲香港警方在6月12日當天,暴力驅離示威民眾。(圖/翻攝RZLHK Twitter)

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中,多次強調「依法行政」。CBS記者提問時指出,12 日在現場看到警方使用過份武力,甚至用槍指著示威者的頭部。林鄭回應時,反而訓斥記者必須作全方位考慮,才能做出結論。她也強調,特首不能凌駕法律,不會介入警察及司法體制,決定是否釋放被逮捕的人士。

現場也有台灣記者問到,未來是否會移交在台灣殺害女友的疑犯陳同佳時,林鄭月娥表示,因為《逃犯條例》修訂已告暫緩,在台港雙方未來引渡條例的情況下,並沒有法律基礎將陳同佳移交給台灣當局。

至於是否撤回《逃犯條例》?林鄭月娥表示,不會撤回修訂《逃犯條例》的決定,因為不想讓人以為條例無立足之地。她堅稱提出修例的初心是正確的,而且社會上支持修例者也不在少數,只是工作做得不足。她也拒絕回應是否下台的提問。

整場記者會約 1 個半小時,部份香港記者提問尖銳,氣氛幾度火爆。林鄭月娥也在記者會期間,指責記者「不遵守遊戲規則」,限定只能提問兩個問題,卻有人違反規定問第三個,甚至一度以「我忘記問題」拒絕回答記者多問的問題。

▲林鄭月娥在記者會時略顯疲態。(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林鄭月娥在記者會時略顯疲態。(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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