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際組織綠色和平3年多前召開記者會質疑台灣遠洋漁船從事非法漁業,綠色和平台北辦公室認為,過去台灣漁船在全球海域的非法事件頻傳,政府卻迴避問題,而且管理方式不符國際標準。
歐盟是全球主力的水產品市場之一,由於國際組織的揭發,歐盟執委會於2015年10月1日正式將台灣遠洋漁業舉黃牌,也就是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llegal,Unreported,Unregulated, 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
漁業署表示,歐盟執委會是依據其於2008年制定的第1005/2008號「防止、遏止及消除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漁業」規範,對於第三國若無法履行國際法所要求的船旗國、港口國、沿海國或市場國責任,歐盟執委會得將第三國列為打擊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國,以防止、制止及消除IUU捕魚行為。
除了台灣,亞洲國家,包含韓國跟菲律賓也曾被列為黃牌名單,貝里斯則被直接列入紅牌名單,受到禁止漁產品輸銷歐盟的制裁。
分析台灣被舉黃牌的原因,漁業署認為,主要是歐盟仍質疑台灣在整體漁業管理上做得不夠嚴厲,執法力道不夠,以及管理仍待強化等有關,例如監測、檢查與管理的人力配置不足等。
漁業署估計,台灣全年漁業產值為新台幣1000億元,遠洋漁獲量約6成多一點,產值則約一半、500億元,輸銷歐盟市場產值可能有數10億元,一旦未能改善至解除黃牌,甚至轉入紅牌,將受歐洲聯合美洲等國際市場進行貿易制裁。
從歐盟對台灣遠洋漁業舉黃牌以來,農委會數度邀請歐盟來台訪查漁港,了解台灣保護漁業資源的立法,農委會並和歐盟溝通各種漁業管理、執法力道,遠洋漁業也拿出具體改善的成績單,終於讓歐盟解除對台灣的黃牌警告。(編輯:陳清芳)108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