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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rr如此看重此事並非沒有原因,在Davis如願加盟湖人後不久,Paul George也用類似的方式從雷霆轉隊快艇,而他們當時的合約都還沒到期,Kerr認為這讓「自由球員」的意義蕩然無存。
「當你在合約上簽了字,你就要為了這個城市,為了球迷去貢獻自己的力量。」Kerr說,「當你合約到期,作為自由球員,你完全有權力去離開。但是當你簽了合同,你就應該遵守合約。」
Kerr的觀點是,他完全尊重自由球員的權利,也願意全力給予支持,但是如果你和球隊達成協議,那就必須遵守。Davis事件具有開創性,他希望這不會變成一種趨勢,因為長期來看,這對聯盟會造成不好的影響。
另外,他不認為Davis和George的舉動和當年LeBron James以及Kevin Durant的決定相似,因為後兩者只是抱團,他們在離開母球隊時都已經結束了合約,成為自由球員。
「令人不安的一點是,在合約到期之前就發生一些動作,這讓球隊和聯盟變成了人質,我不喜歡這樣,這對所有人都不好。」Kerr最後如此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