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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管理這些「綠燈戶」,宜蘭縣政府民國90年1月訂定「宜蘭縣娼妓管理自治條例」,並以宜蘭縣警察局為主管機關。民國103年修訂為「宜蘭縣性交易服務者及場所管理自治條例」,該條例明訂:登記合法的性交易者服務場所,不得新增性交易服務者、性交易場所、營業許可證不得轉讓,等同對這項特種行業訂下落日條款。
宜蘭縣最後一家合法性交易服務場所,位於羅東鎮康樂里康樂巷的「松月屋」,張姓負責人去年過世,她於民國57年取得的「妓女戶許可證」今年元月被廢止。在縣內已無合法性交易服務場所的情況下,宜蘭縣政府縣務會議今日通過縣警局所提廢止「宜蘭縣性交易服務者及場所管理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