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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為解決現行跨境免稅門檻及逆向課稅機制產生的營業稅課稅問題,政府參考歐美及日韓等國的做法,明定跨境電商應自行或委託台灣報稅的代理人,在台灣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以掌握稅源。
9日新修條文增訂,在中華民國境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但有銷售電子勞務的跨境電商業者,為納稅義務人及營業人,並且刪除現行買受人免稅門檻的規定,維護國內、外銷售相同勞務營業人的租稅公平。
同時也增訂,跨境電商業者應自行或委託報稅的代理人,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規定,並提供業者簡易線上稅籍登記及線上報繳稅機制,以使國內、外業者間稅負衡平。
此外,如果境外電商未依規定申請稅籍,可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屆期未補辦者可按次處罰;代理人未依規定期間代理申報繳納營業稅,也可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如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除了追繳稅款外,還可依照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
曾任金管會主委的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這次修法起源是一般消費者在臉書、google進行電子商務的消費,但這些境外電商在台灣做生意,現在卻一毛錢都課不到稅,未來如果要求跨境電商設稅籍登記,就必須繳交營業稅。
他指出,要求稅籍登記,可以增加政府稅收,境外電商來台設稅籍後,未來如果來台設立分公司、子公司,不但可望增加就業機會,對台灣後續的銷售服務也會更有保障。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也說,這項修法主要是針對跨境電商,台灣一般消費者沒有影響。對於跨境電商是否會逃避來台設稅籍?他說,相關支付都會通過金流,如果跨境電商真的不來台設稅籍,也可以透過金流追查相關的稅收。
至於課稅會不會影響到產品價格?曾銘宗說,應該不會有差別,因為這些產品在世界各國的價格大多是一樣的;吳秉叡則認為,價格波動是賣方考量,課稅後是讓價格回到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