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法三讀 財政部:跨境電商未設稅籍 漏稅金罰5倍

▲財政部長許虞哲。(圖/記者陳明安攝,2016.9.21)
▲財政部長許虞哲。(圖/記者陳明安攝,2016.9.21)

記者林人芳/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9日三讀修正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了刪除現行買受人免稅的門檻,未來跨境電商需在台辦理稅籍登記。財政部表示,未來包括臉書、谷歌等跨境電商,都須在台辦理稅籍登記,繳交營業稅;預估第一年國庫稅收將可達9億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財政部長許虞哲日前曾表示,依照目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消費者利用網路跨境購買勞務,由買受人報繳營業稅,但考量稽徵成本,每筆給付額在新台幣3000元以下的部分,免予繳納。

他指出,為解決現行跨境免稅門檻及逆向課稅機制產生的營業稅課稅問題,政府參考歐美及日韓等國的做法,明定跨境電商應自行或委託台灣報稅的代理人,在台灣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以掌握稅源。

9日新修條文增訂,在中華民國境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但有銷售電子勞務的跨境電商業者,為納稅義務人及營業人,並且刪除現行買受人免稅門檻的規定,維護國內、外銷售相同勞務營業人的租稅公平。

同時也增訂,跨境電商業者應自行或委託報稅的代理人,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規定,並提供業者簡易線上稅籍登記及線上報繳稅機制,以使國內、外業者間稅負衡平。

此外,如果境外電商未依規定申請稅籍,可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屆期未補辦者可按次處罰;代理人未依規定期間代理申報繳納營業稅,也可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如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除了追繳稅款外,還可依照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



曾任金管會主委的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這次修法起源是一般消費者在臉書、google進行電子商務的消費,但這些境外電商在台灣做生意,現在卻一毛錢都課不到稅,未來如果要求跨境電商設稅籍登記,就必須繳交營業稅。

他指出,要求稅籍登記,可以增加政府稅收,境外電商來台設稅籍後,未來如果來台設立分公司、子公司,不但可望增加就業機會,對台灣後續的銷售服務也會更有保障。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也說,這項修法主要是針對跨境電商,台灣一般消費者沒有影響。對於跨境電商是否會逃避來台設稅籍?他說,相關支付都會通過金流,如果跨境電商真的不來台設稅籍,也可以透過金流追查相關的稅收。

至於課稅會不會影響到產品價格?曾銘宗說,應該不會有差別,因為這些產品在世界各國的價格大多是一樣的;吳秉叡則認為,價格波動是賣方考量,課稅後是讓價格回到常態。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