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廣場》蕭宜軒/打「假」新聞有利「大眾」媒體嗎?

▲調查顯示,臉書為假新聞最氾濫的社群軟體。(示意圖/取自 Unsplash )
▲調查顯示,臉書為假新聞最氾濫的社群軟體。(示意圖/取自 Unsplash )

文 / 蕭宜軒

蕭宜軒/國會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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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紀已進入資訊高度流動的世代,連世界都無法掌控的龐大資訊量,政府能夠強制管制資訊嗎?在這個資訊多元的數位時代,新聞或是訊息不是罪人,不應該被打擊,更不應該被意識形態加以封鎖。政府的職責為保障資訊安全與國家安全,而非將不利於自身的訊息當成叛國之徒,進而打壓它、限制它,民進黨的作為明顯介入媒體,將黑手伸入大眾知曉訊息的媒介,同時破壞了媒體「第四權」的角色,以及監督政府的權利。

民進黨以政府之名將資訊包得密不透風,再動用國家資源帶風向。近期卡神楊蕙如的網軍案,與先前傳出農委會花費1450萬元養網軍,種種惡行除違背新聞自由,更違背民進黨尊重多元與理解差異的核心理念。近日傳出擁有15萬人的韓粉專業,貌似違反社群守則,於選前遭刪除,暫不深究遭刪除的主因是否為政治因素,但不可否認社群網站的審查變得更加嚴格。

關於社群軟體張貼假訊息的定義為何?去年蔡政府修法嚴懲假訊息,假訊息必須於24小時內刪除,否則予以處罰。行政院召集「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小組」,並且修法打假訊息,擬修的法案包括《數位通訊傳播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農業金融法》、《氣象法》、《災害防救法》、《傳染病防治法》、《保險法等相關法規》,無非是為了在「大庭廣眾」之下公然剷除異己資訊。

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中規定:「沒有司法機關命令,不得要求對內容進行限制」等,請政府尊重國人知的權利。台灣的言論自由以及大眾傳媒,在政府「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雙重標準之下,早已被傷得體無完膚。政府限制言論自由導致「寒蟬效應」如同獨裁政權般,使得行政權凌駕所有標準,且違背人權與隱私權,政府賦予行政部門無限上綱的偵查權,連《國家安全法》也慘遭修法錯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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