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型以房養老有4缺點 李紀珠向新政府提4大配套建議

▲銀行公會舉辦「以房養老」逆向抵押貸款國際研討會,理事長李紀珠開場致詞。(圖/銀行公會提供,2016.5.10)
▲銀行公會舉辦「以房養老」逆向抵押貸款國際研討會,理事長李紀珠開場致詞。(圖/銀行公會提供,2016.5.10)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台灣人口快速老化,傳統「養兒防老」觀念已退流行,取而代之「以房養老」受到關注。不過,銀行公會理事長李紀珠10日表示,雖然以房養老能活化年長者被凍結在不動產上的儲蓄,但當前市場上推出的商業型「以房養老」有4大缺點,包括利率風險、擔保品跌價風險及延壽風險等問題,目前銀行實務上仍無法完全解決,因此,她也建議要有4大配套措施,包括成立專責機構,進行跨部門的協商整合,引進「保險機制」,永續分攤財務風險,法規的修正與調合,而她已把以房養老報告送交準金管會主委丁克華,並獲得丁克華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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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公會10日舉辦「以房養老」逆向抵押貸款國際研討會,邀請現任美國房屋淨值轉換抵押貸款(House Equity Conversion Mortage,HECM)計畫顧問,並主導美國政府國家房貸協會(Government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的Mr. Colin A. Cushman,以及現任職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The Hong Kong Mortgage Corp.Ltd)的梁詩韻副總裁分享美國及香港的經驗,並針對美國、香港經驗與台灣模式進行交流。

金管會主委王儷玲受邀致詞時指出,台灣人口老化速度非常快,2年後、民國107年馬上步入高齡社會、老年人口占比超過14%、 7年後114年老年人口占比將超過20%,台灣人口老化速度是全世界最快的,目前已有5家銀行開辦以房養老業務,承辦 125件、核貸額度約新台幣8.94億元,短時間內能有這樣的成績相當不容易。

李紀珠致詞時則提到,由於台灣的房價非常高,使得許多民眾一生的積蓄絕大部分都被鎖在不動產(房子)上,許多長者空有高價的不動產,卻無可用的現金來照顧自己的晚年生活,若能藉助以房養老政策,活化年長者被凍結在不動產上的儲蓄,將能產生4大好處,包括讓長者能夠自力更生,不須向子女拿錢,享有較高品質及尊嚴的晚年生活,有穩定的現金收入,更敢於消費,我國不至於因老年人口增加而使消費動能減弱,影響經濟發展,也可帶動台灣銀髮族產業的發展,若銀髮族產業在台灣發展成功,也可很快地拓展到大陸市場,成為台灣銀髮產業發展的新動能,加上借款人終老後房屋,除可由子女繼承外,也可交由銀行處置,這將可增加房屋的流動性。

不過,她也點出當前市場上推出的商業型以房養老有4大缺點,首先,逆向抵押貸款業務存在的利率風險、擔保品跌價風險及延壽風險等問題,目前銀行實務上仍無法完全解決,目前推出的產品,都訂有到期日規定,不具有真正終身給付功能,也不具有無追索權等特性,與國際上的以房養老產品,仍有相當大落差。

同時,依現行民法第881之4條規定,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期限上限為30年,當30年屆至後新撥貸給借款人的金額,將不在原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內,除非銀行再與借款人另行約定變更延長原抵押權的確定期日。不過,如屆時借款人因年齡過高(例如95歲)已不具行為能力,且又無監護人可代為行使變更抵押權確定期日,銀行勢將被迫終止撥款,甚至須處分房屋擔保品清償欠款,則該借款的高齡老人應如何處置,恐衍生銀行與借款人間爭議。

此外,李紀珠說,目前自行推出所謂商業型逆向抵押貸款產品,各家推出的產品有競相加碼提出更加寬鬆優惠條件,當借款人終老離世後,該等擔保房屋處分金額是否足以清償借款,恐存有很大疑慮,隨著業務量加速累積,未來所需承擔風險勢將逐漸擴大,而此產品的借款金額會隨著時間持續增加,銀行勢將面臨很大的流動性壓力,又在未來各借款人平均餘命(例如85歲)屆至當年,各銀行可能發生同時需大量處分「以房養老」房屋擔保品,恐導致不動產及金融市場出現高度不穩定之狀況,甚至衍生風暴,政府有關單位實不可不慎,應及早綢繆。

不僅如此,若借款的長者生存壽命較長,由銀行所領到的貸款金額超過房價時,長者將面臨銀行將其房屋拍賣,而使其居無定所的恐懼,或是銀行為避免長者的長壽風險,提供給借款人的貸款條件可能較為嚴苛,因而無法達成以房養老的完善目標,市場也較難發展起來。

因此,李紀珠提出四大建議配套措施,包括成立專責機構,進行跨部門的協商整合,而這項政策建議應該由金管會來主政,或指定一家專責機構來辦理,因為以房養老涉及貸款、保險機制等金融特性,由金管會主持可能比較適當。同時,也可引進「保險機制」,永續分攤財務風險,建議應參考美國HECM或香港安老案揭作法,採行保險大數法則的方式來分攤風險,採部分使用者付費原則,並可依房價金額不同採取適度差別取價,制定專法作為辦理的依據與整體機制,使其具有穩定財源,方能提供永續分攤風險的功能,並提供高齡借款人更妥適的安養資金條件。

此外,李紀珠認為,也要法規的修正與調合,包括民法第881之4條規定,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期限的上限為30年,以及銀行法第38條住宅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等規範,都需要配合修正,才能符合以房養老貸款終身給付的精神。

她還建議,金管會給予銀行辦理逆向抵押貸款適當的誘因,例如資本計提得適用風險權數45%、備抵呆帳提存比率得僅提列1%等。同時建議內政部提供借款人遷籍、死亡等戶籍資訊,轉供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以利銀行查詢利用,降低授信風險。李紀珠也表示,由於520政黨輪替在即,她也已將以房養老報告送交準金管會主委丁克華,也獲得正面回應。

應邀來台的美國HECM計畫顧問Mr. Cushman在演講時也指出,美國在1987年由住房與都市發展部(HUD)提供HECM,其特色為採「政府擔保模式」,保障借款人能終生定期領取貸款給付金額,同時保障銀行於貸款餘額超過可貸款額度的98%時可將貸款轉讓給HUD,減少銀行貸款的風險。為分攤政府財務風險,HUD會向借款人收取保險費用,並提供借款人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因此,HECM成為逆向抵押貸款發展最為成功的模式,占全美逆向抵押貸款市場的95%。

香港安揭副總裁梁詩韻梁則說,香港按揭證券公司在2011年推出「安老按揭」計畫,採商業性原則,貸款年期可選擇10年、15年、20年或終身,借款人可居住在抵押的房屋,安享晚年;此外,香港也仿美國作法,引進保險機制,由按揭證券公司承擔借款人終老後處分抵押房屋不足清償貸款本息的風險,且由獨立的律師提供借款人諮詢輔導,獲發「輔導證書」後才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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