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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各國排名及其得分按序為:新加坡(67分)、香港(65分)、日本(63分)、臺灣(60)、泰國(58分)、馬來西亞(56分)、印度(55分)、韓國(52分)、中國(43分)、菲律賓(38分)、印尼(36分)。與2014年「CG Watch」相較,11個受評市場中,共計5個國家進步,2個國家持平,4個國家退步。5個進步國家中,台灣進步幅度最大(4分)且每個構面得分均增加,新加坡、日本及韓國並列進步幅度第二(3分),印度進步1分。
證交所表示,本次ACGA報告對台灣推動公司治理的正面評價,適切反映台灣自2013年公布「公司治理藍圖」並全面實施公司治理評鑑以來,近2年推動與宣導公司治理的明顯成效。如股東會相關制度統計,2016年已有過半數上市公司採用電子投票,較2015年大幅提升86%。
而在「董事會結構與運作」的部分,2016年6月上市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達35%,上市公司設置獨立董事達87%,獨董設置較去年同期增加20%。有關「資訊揭露」的部分,2016年提供英文版開會通知之上市公司達30%、提供英文版議事手冊之上市公司達21%、提供英文版股東會年報之上市公司達16%,對於資訊透明度的提升皆有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