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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1日,王母用兒子手機以臉書傳訊息給羅女,稱「你現在不敢面對我,不敢接電話,看來,你真的不知道我混黑道的背景」、「這次,也不會玩假的放過你」;同年月21日,王母又用兒子手機以LINE要求羅女分手再次遭拒絕,王母便傳了3張女童持槍照給羅女,還說「當我傻子沒關係,我會讓你看到瘋子」。
5天後王母與羅女相約在公園談判,王母嗆羅女「要不然就是我先生會找人來揍你」,被羅女錄音並報警提告。新北地院審理時,王母坦承犯行,並提出兒子成績單作證,認為兒子因與羅女交往導致成績下滑。
新北地院認為,王母希望兒子與羅女分手,專心課業,屬人母之常情,但應採合法方式溝通,而王母行為涉及恐嚇,考量她素行無不良又認罪,因此判處拘役25日,可用2萬5千元易科罰金,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