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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表示,最近逐筆清查每個銀行提出的資料後,發現1月時,銀行團突然變更授信條件,並退還慶富集團 5.5 億元。
黃國昌進一步指稱,2017 年1月3日,金管會在李瑞倉主持下,和慶富陳偉志開會,當時陳偉志說,慶富承造獵雷艦,因軍方付款遲延,導致資金出現缺口,希望金管會協調銀行團變更授信條件,結果金管會也幫慶富「喬」授信條件變更,聯絡主辦行第一銀行,提供的處理方式就是,「你向銀行申請,把『開狀時徵取 20%』修改為『到單時徵取 20%』,約可取回備償款 5.4 億元」,讓黃國昌痛批,沒有銀行授信是這樣幹的。
黃國昌痛批,金管會應該做的是金融監理,因為銀行放貸出去的都是股東、存戶的錢,金管會責任是要求銀行授信時,須符合金融法規相關規定,沒想到過去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所犯的錯誤,竟然在今年再次上演,怒批「李瑞倉忘了貪污治罪條例的規定嗎?」
對於黃國昌的指控,李瑞倉也反駁強調,慶富當時說因為金管會法規卡住國艦國造,身為金管會主委當然要了解什麼法規造成障礙,後來接見後,才知道慶富是要調整授信條件,李瑞倉強調「我當場就告訴他們,金管會不可能也不可以介入」,要他們自己去跟銀行談。
對於黃國昌拿出公文當證據,李瑞倉則說,黃國昌只公布第1頁,但在第2頁的公文上頭有他批示寫著「由一銀與該公司協商處理,免再洽一銀」。李瑞倉說,有人要了資料後斷章取義、編故事,但他只是澄清自己沒有介入,並不想跟那人正面對辯,以免協助某人轉移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