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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關注公投法的李俊俋表示,這次公投法修法共有幾項重大改變,包括門檻降低、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公投權降至18歲、支持是不在籍投票等等,其中,不在籍投票如何實施,還需另訂法律來規定,有可能是選罷法內的專章、專法,這都是實施不在籍投票的程序規定。
至於領土、國號變更、制憲等牽涉到憲改的議題,李俊俋說這並非公投法應該處理的事情,他說公投法是規定人民如何行使公投的程序規定而已,沒有國家的憲法會告訴人民如何制定新憲法,更不應該用一個程序法規來規定制憲的權利、事項。
此外,有媒體提問國民黨可能利用公投法提出勞基法公投,李俊俋回應,公投是人民的權利,不是政治操作的工具,未來假如公投過多,導致直接民主挑戰代議民主,「將來代議民主和直接民主政治能落實多少,考驗台灣人民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