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台語歌壇大姐陳盈潔傳出向友人借了數百萬元,借錢周轉後居然沒有還款,因此遭友人控訴詐欺。近來法庭審理後,陳盈潔被台北法院判刑3年2月。
據《蘋果日報》報導,陳盈潔2013年向朋友借錢,並拿出本票借款,但事後卻沒有還錢,被控詐欺,檢方開庭審理時根據陳盈潔及其姊姊陳乃嘉,冒用小妹名字簽本票,依照偽造有價證券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因此依照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起訴陳盈潔,陳盈潔被判刑3年2月,可再上訴。
在該案審理期間,陳盈潔否認偽造有價證券,甚至反過來緊咬友人做偽證,面對媒體時更說,又不是殺人放火,不要寫的那麼難聽。對此消息,陳盈潔的經紀人回應,並不清楚關於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