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體育場地下滯洪池案 營建署今說明治洪功能

▲虎尾運動公園相關設施之使用年限已久,此次滯洪池工程將一併翻修原有跑道,給居民更佳運動及生活空間。(圖/記者蘇榮泉翻攝,2018.10.25)
▲虎尾運動公園相關設施之使用年限已久,此次滯洪池工程將一併翻修原有跑道,給居民更佳運動及生活空間。(圖/記者蘇榮泉翻攝,2018.10.25)

記者蘇榮泉/雲林報導

雲林縣政府為讓地方瞭解虎尾鎮立體育場設置地下滯洪池興建的需求與質疑,中央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今(25)日上午親下雲林進行說明與溝通,縣府水利處長許宏博亦陪同說明工程設計與推動進度,希能取得共識,推動滯洪池的順利興建,提升地方防洪的設施,營造安全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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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歷年虎尾鎮淹水資料顯示,2004敏督利颱風、2008年88風災等均造成虎尾A幹線系統發生淹水災情,為解決水患威脅,內政部營建署於2011規畫虎尾運動公園下方建置地下滯洪空間,以有效將該區域原本1年防洪能力(54.6 mm /hr)提升為2年防洪能力(62.6 mm /hr)。

許宏博表示,本案係為內政部營建署依據整體規劃報告內容核定補助縣府辦理之排水改善工程,此滯洪池具有減輕瞬間豪雨時中下游排水系統的負擔,以免下游排水不及而致淹水災情。本案目前剛完成細部設計,設計方案後續仍須召開專業委審委員審核並經營建署備查後,方能辦理後續工程發包。縣府同時也於設計階段時召開地方說明會,向當地居民說明並瞭解需求,以利調整工程設計方案。

此外,虎尾運動公園相關設施之使用年限已久,此次滯洪池工程將一併翻修原有跑道,給居民更佳運動及生活空間;另考量居民於施工期間也能使用公園及運動設施,特採採半半分區施工,讓施工階段可保留原有2/3以上之運動空間,以降低施工對當地里民生活之不便影響。

目前縣府已完成二次地方說明會,將持續與居民溝通協調,至取得共識後再續推設計審查及施工發包等工項;縣府也必審慎把關施工作業完善,達成免於淹水之患及安全良好運動場域使用的兩大工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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