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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OTT消費者權益問題,翁柏宗表示,網路虛擬世界的經濟活動與社會行為,仍可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處理,例如OTT消費糾紛由各縣市消保處處理,OTT播放內容若涉及兒少問題,由衛福部處理。
翁柏宗也說,以現行法制架構來看,有線電視依廣電法管轄,MOD則是電信法的固網管理原則所管,但OTT(Over the top)屬於電子資訊服務業,目前還沒有專責的主管機關,也未訂定專法管理。
NCC官員指出,國際上多數國家對於OTT是否納管,還處於討論階段,但OTT的崛起是事實,當OTT到達一定數量,與現行的有線電視形成競爭時,勢必得面對這個問題。
至於是否比照歐盟的做法,要求境外OTT應有一定比例的本土自製節目,NCC主委詹婷怡今天說,相關問題尚須進一步討論,將會在具體可行的情況下協助推動本土內容產業發展。(編輯:陸倩瑤)1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