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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此次聽證會並未做出引渡與否的決定,聽證會結束後,華為仍在北京時間9日凌晨透過環球網發出4點聲明。
首先,聲明引用孟晚舟的律師於法庭上的陳述表示,孟晚舟的行為公開透明,銀行也了解相關問題的實際狀況。同時,孟晚舟陳述沒有誤導性,銀行了解香港公司星空技術(skycom)在伊朗的業務和營運性質,也了解華為與skycom的關係。因此,沒有證據證明孟晚舟有「欺騙、不誠實或其他不正當手段」。
其次,聲明強調,加拿大騎警在拘捕孟晚舟過程有瑕疵,故意延遲出示拘捕令,以「例行入境檢查」為名對她實施非法扣押和搜查;並根據FBI(美國聯邦調查局)指示扣押她的手機和電子設備,強迫交出密碼。
第三,聲明認為,美國對孟晚舟的指控是基於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但加拿大目前並未對伊朗實施經濟制裁,因此她所面臨的指控在加拿大並不構成犯罪,也違反美加引渡條約和加拿大「引渡法」 的「雙重犯罪原則」。
第四,聲明指出,引渡過程中出現的政治因素將嚴重損害公正性,也使孟晚舟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孟晚舟將依此向法庭申請停止引渡程序。
最後,聲明表示,加拿大是尊重法治及「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的國家,認為執法機構的官員應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遵守法治原則,並對包括加拿大公民和到訪者等所有人一視同仁。聲明強調,「相信加拿大的司法體系,也期待孟晚舟儘快重獲自由」。(編輯:沈朋達/張淑伶)108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