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議員黃仁遭控詐領助理費 檢裁定30萬交保

中央社 社會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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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日電)台中市議員黃仁與妻子王春梅被指控詐領助理費,檢方昨天指揮調查局發動搜索,帶回黃仁等15人偵辦,今天複訊後裁定黃仁與王春梅各以新台幣30萬與20萬元交保,其餘人員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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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仁發布聲明稿表示,此為民國99年的舊事;因擔任平地原住民,服務轄區廣泛,聘任多名助理,依職務、服務項目與工作份量多寡分攤,引起誤會。他強調,絕無侵佔助理薪資一分一毛,全都如實發放給服務的有給職或無給職助理人員。

台中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等單位,前往台中市第三屆第十五選區(平地原住民)市議員黃仁的住處等4個地點搜索,帶回黃仁與王春梅等15人偵辦。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彥良今天表示,案件經接獲檢舉指出,黃仁與王春梅在民國99年至103年間,及107年至今,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經蒐證後昨天指揮台中市調查處前往黃仁的住處等地搜索,並請台中市議會提供相關資料。

林彥良說,案件細節與詐領金額仍在調查中,檢察官今天複訊後認定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機會詐欺取財罪嫌,裁定黃仁與王春梅各以30萬與20萬元交保,其餘人請回。(編輯:卞金峰)1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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