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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等單位,前往台中市第三屆第十五選區(平地原住民)市議員黃仁的住處等4個地點搜索,帶回黃仁與王春梅等15人偵辦。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彥良今天表示,案件經接獲檢舉指出,黃仁與王春梅在民國99年至103年間,及107年至今,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經蒐證後昨天指揮台中市調查處前往黃仁的住處等地搜索,並請台中市議會提供相關資料。
林彥良說,案件細節與詐領金額仍在調查中,檢察官今天複訊後認定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機會詐欺取財罪嫌,裁定黃仁與王春梅各以30萬與20萬元交保,其餘人請回。(編輯:卞金峰)1090401